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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桥~农科所桥)生态治理工程(堤顶道路及护岸工程)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桥~农科所桥)生态治理工程(堤顶道路及护岸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319:3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桥~农科所桥)生态治理工程(堤顶道路及护岸工程)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1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560407.99(元)

拟任项目经理:于静  

建造师注册号:2410709089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222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568037.88(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坤鹏  

建造师注册号:24110112021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136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569114.30(元)

拟任项目经理:林小群  

建造师注册号:23512125414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闽建安B(2013)000016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32日至2016年34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67721936   67721610

邮箱:zhiweislj@163.com

邮编:450006

地址:郑州市颖河路110号

中牟县水务局

电话:0371-62160580

邮箱:zmslywk@126.com

邮编:451450

地址:中牟县万胜路515号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路女士

电话:15729392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790277309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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