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清水驿乡杨家山村、建营村环境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榆中县清水驿乡杨家山村、建营村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榆中县水驿乡人民政府委托,对清水驿乡杨家山村、建营村环境治理项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SFH2016-002
2、招标内容:
工程地点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杨家村 | 太阳能路灯(备注:带安装) | 5(盏) | 64.9 |
环保宣传牌(2.5*5米) | 1(块) | ||
垃圾清运车(备注:并配置清扫工具) | 1(辆) | ||
建营村 | 太阳能路灯(备注:带安装) | 10(盏) | |
宣传墙环保宣传牌(2.5*5米) | 2(块) | ||
垃圾清运车1辆(备注:配备专用垃圾箱5个) | 1(辆) | ||
垃圾清运手推车(备注:配置卫生清扫工具) | 6(辆) | ||
户外分类垃圾箱 | 20(个) | ||
围墙改造 | 500米 | ||
墙体粉刷 | 2000(平方米) | ||
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房 | 1(座) | ||
车库 | 1(座) | ||
砖化巷道 | 1.2(公里) |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64.9万
4、投标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须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涉及证书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招标文件发售室。
3、现场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如需电子版,另附50元。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4日10时整。
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地址: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4日10时整。
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地址: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6、报名时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以上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且须提供两套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外地企业可从兰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7、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清水驿乡人民政府
地 址:清水驿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华彩弟
联系电话:138934421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欣月湖1-北-402
联系人:牛彪
联系电话:18693061813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