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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308-保障房智能化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23: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障房智能化系统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障房智能化系统维保

项目编号:GW2016-3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层

联系方式:0592-26773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王先生,0592-2279323、222570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一,保障房智能化系统维保(一),包括高林居住区一里及三里(6694套)、湖边花园A区(2512套)、湖边花园B区(1980套),共计11186套;

合同包二:保障房智能化系统维保(二),包括虎仔山庄(1360套)、万景公寓(951套)、观音山公寓(938套)、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房(352套)、古楼公寓(735套),共计4336套;

合同包三:保障房智能化系统维保(三),包括滨水小区(4608套)、同安城北一期(704套)、东方新城B1地块(704套)、东方新城B2地块(658套),华铃花园一期(934套),海新阳光公寓(390套),共计7998套。

维保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符合要求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 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8.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2日 23:02 至 2016年03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厦门招投标网(http://www.xmztb.com)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谢绝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半程电子化招标,仅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招标文件费用缴至下列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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