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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5: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玉溪市中医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玉溪市中医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及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L2016CG003
1.3采购人: 玉溪市中医医院
1.4采购代理机构: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范围:(1)承担玉溪市中医医院院内所有工作区域全天候24小时医疗秩序、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2)承担安防(消防)监控系统值及设施的巡查;(3)承担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停车场管理及与安全守护有关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等安全工作事务;(4)提供和承担保安服务所需的全部器械设备。本项目投入的保安人员不能低于35人。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保安服务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1.7服务期限:三年(自2016年04月1日起至2019年03月31日止)。合同按一年一签。
1.8本项目上限控制价:113.4万元人民币/每年
1.9服务费支付方式:实行按月支付,每月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支付。在服务期限内,每年的服务费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而作调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具备省级以上(省市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中标后须在服务地公安机关备案。
2.2.3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具有类似规模(派驻保安员50名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人民币)保安服务业绩(提供至少一份服务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不少于三年保安服务管理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履历,单位聘书或合同); 
2.2.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 2016年3月8日止,每天 8:30-17:30。(公休日不接受报名)到玉溪市桂山路32#.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3.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级以上(省市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类似规模(派驻保安员50名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人民币)保安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保安服务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负责人履历,单位聘书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6320日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2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且在备注栏标注:HL2016CG003保证金),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开户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      
开户名: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16021000022980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877-6987085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竞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相关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9.2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公证费1200.00元。
10、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金先生 13608898819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32#三楼
联系人:何梦           联系电话:15706967755
 
                                        2016年3月2日
 
 
 
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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