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村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农村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农村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2.2项目地点:洛宁县境内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
一标段: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
二标段: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实施方案编制;
三标段:洛宁县上戈盘城提水灌溉工程勘测设计;
四标段: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洛南渠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注: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最多中两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涉及16个乡镇,124个行政村,14.8494万人(其中贫困人口7.9627万人);
2、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实施方案编制:涉及14个乡镇,27个行政村,3.034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2.7093万人);
3、洛宁县上戈盘城提水灌溉工程勘测设计:在上戈镇盘城村新建截流坝一条,提灌站一座,配套相应机电设备,建1000立方米蓄水池3座,铺设管网等工程。
4、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洛南渠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干渠清淤总长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3.4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以来(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6开标时需携带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通过的单位直接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孙股长
联系电话:18837931868
联系地址: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9-63628055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邮 箱:hnhyly13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