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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口腔医院高值耗材供应商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3: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口腔医院高值耗材供应商选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高值耗材供应商选取

项目编号:JRC2016S041(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延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123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刘秉岩0431-88675145 0431-886726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延浩0431-8511232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标段划分情况:一标段:义齿加工。二标段:种植体及相关耗材。三标段:正畸及相关耗材。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二年。

招标范围:采购、包装、运输、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项目地点:长春市。

质量目标:达到或超过国标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经销授权书、竞标货物本注册周期内的注册证及注册表、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口腔医院七楼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口腔医院高值耗材供应商选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6S041(S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口腔医院,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高值耗材供应商选取

2.2标段划分情况

一标段:义齿加工。二标段:种植体及相关耗材。三标段:正畸及相关耗材。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二年。

2.4招标范围:采购、包装、运输、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5项目地点:长春市。

2.6质量目标:达到或超过国标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经销授权书、竞标货物本注册周期内的注册证及注册表、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口腔医院七楼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刘秉岩    联系电话:0431-88675145 886726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常延浩

电话:0431-85112321       传真:0431-8511232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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