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农业局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6-0202-FW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农业局
地址:白城市镇赉县
联系方式:臧先生13514362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概况: 吉林省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计划投资444.1355万元;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镇赉县镇赉镇;
2.3项目范围及标段划分:镇赉县镇赉镇所辖17个行政村,地块测量方式:实测法,测量面积约为227,761.80亩(国土二调集体耕地面积);
2.4计划工期:2016年4月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时间节点要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要在10日内进场开始入户调查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户调查和外业实测工作;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公示确认和数据库建立;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档案整理、项目验收,移交数据库及档案资料。)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3.2 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4.1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202-FW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已由吉财农指【2015】170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省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计划投资444.1355万元;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镇赉县镇赉镇;
2.3项目范围及标段划分:镇赉县镇赉镇所辖17个行政村,地块测量方式:实测法,测量面积约为227,761.80亩(国土二调集体耕地面积);
2.4计划工期:2016年4月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时间节点要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要在10日内进场开始入户调查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户调查和外业实测工作;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公示确认和数据库建立;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档案整理、项目验收,移交数据库及档案资料。)
2.5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及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者,请于2016年03月02日至2016年03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农业局
联系人:臧先生
电 话:135143620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利 王翰林
电话:0431-8521022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2016年镇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已由吉财农指【2015】170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