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景观管护中心招聘钢坝闸、机电设备养护单位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景观管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景观管护中心招聘钢坝闸、机电设备养护单位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景观管护中心招聘钢坝闸、机电设备养护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2016-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芬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281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景观管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水闸南路10号
联系方式:李映醇 69859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芬 010-6982819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管护范围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第1维护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第2维护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3维护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2维护年度和第3维护年度的管护服务内容不限于此,根据地方财政批复资金双方协商增减工作量。
项目实施的地点:门头沟区境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专业承包;电气电机设备销售、维修与保养)(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税收证明:投标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7)投标单位的资格声明原件(格式)(8)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9)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度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11)治理结构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12)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2、有2013年—2015年三年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合同;3、有承担本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在设备、资金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服务工作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个投标人投标。5、投标人所派出的服务人员应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和类似的工作业绩,品德良好,以往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6、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