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封丘县李庄镇)项目A C F G H J 地块室外土方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封丘县李庄镇)项目A C F G H J 地块室外土方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封丘县李庄镇)项目A C F G H J 地块室外土方工程
项目编号:封财谈判采购[2016]017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程地点:封丘县李庄镇境内;
2、质量要求:合 格
3、工期要求:施工:10日历天
4、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A.C.F.G.H.J地块室外土方88205方(平整夯实)。除道路外,其他范围内土方上层60CM,必须是种植土,详见图纸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和出具的近半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谈判资格。
谈判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谈判小组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2日-3月4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谈判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时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时
谈判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5090440317
采购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女士
电 话:13937858204
九、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一时间发布。
十、监督单位电话:
封丘县财政局: 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监察局: 0373-8292325
封丘县审计局: 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 0373-8285131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