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财政局财政业务代理银行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兰州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兰州新区财政局财政业务代理银行服务资格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TC16930MP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 1年 |
2 | 财政资金专户业务 | |
3 | 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须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2、在兰州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商业银行或承诺在九个月之内在新区注册登记,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承办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认证;
4、2013年至今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
(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每日00:00-23:59,请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买,招标文件20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9时00分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3月2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六、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七、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新区财政局国库处
联 系 人:曹烨迪
联系电话:0931-8259278
八、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
联 系 人:杨琴 张 杰
电话/传真:15294210898 15002518651
电子邮箱:zhongzhaolanzhouzc@126.com
九、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行 号:1048 2100 3122
查询电话:0931-8822468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在向中国银行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收款账号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按照不同标段分别随机生成,即投标人每次向中国银行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固定,请投标人操作时注意,以免填错。收款账号除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实时发送至投标人联系人手机外,投标人还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中查询。
十、采购监督单位:兰州新区采购工作办公室
地 址:兰州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11楼1137室
电 话:0931-8259258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