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马岭至凤凰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荔浦县马岭至凤凰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荔浦县马岭至凤凰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GSZBLPJT20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72164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荔浦县荔桂路24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773-72164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晓云0773-7199029
代理机构地址: 荔浦县御景路1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荔浦县马岭至凤凰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马岭至凤凰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编号:GSZBLPJT2016-01号)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5]3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荔浦县马岭至凤凰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马岭镇,起点为荔浦县马岭镇,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凤凰,终点桩号为K5+000,全长5公里。设计行车速度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5~6.5米,路面宽度为4.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投资大约310万。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6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后):
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5公里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5公里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2.累计成功完成过10公里以上的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累计成功完成过10公里以上的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可以投两个标,但只能中一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市交〔2015〕70号《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荔浦县御景路17号)由授权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B证);
(8)拟投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质检员上岗证、身份证,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造价员上岗证、身份证,资料员上岗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人员2015年10~12月养老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交纳记录)或养老保险手册。
(9)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表。;
(10)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到场申请投标报名;
(11)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12)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
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查验后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荔浦县御景路17号)。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荔浦县御景路17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到荔浦县交通运输局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超过7天不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gljtj.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县荔桂路24号 地 址:荔浦县御景路17号
邮政编码: 546600 邮 政 编 码: 5466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小黎、小林
电 话: 0773-7216458 电 话: 0773-7199029
传 真: 0773-7216458 传 真: 0773-7199029
招标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1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