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京豫对口协作项目丁河镇奎文村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峡县京豫对口协作项目丁河镇奎文村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峡县京豫对口协作项目丁河镇奎文村乡村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XXJ16111110
2.3建设地点:西峡县丁河镇奎文村
2.4工程概况:建设污水管网约3500米;硬化道路约5.2公里;桥梁一座、修建人工湿地1处、健身游园7处等;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房间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五大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单位人员缴纳社保凭证(提供网站或电话等可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承诺函、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9828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原西路169号阳光花苑23号楼1单元28层196号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15237774321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信用联社院内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