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所需的城区道路标示牌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所需的城区道路标示牌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其采购所需的城区道路标示牌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6】16号
2.招标货物名称:城区道路标示牌(详见招标需求)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3.3.5投标人须提供地名标牌制作类似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合同(原件)贰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3.3.6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原件)、《民政部地名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试验报告》(原件);
3.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丁女士 13903961823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所需的城区道路标示牌
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投标人须提供地名标牌制作类似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合同(原件)贰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④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原件)、《民政部地名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试验报告》(原件);
⑤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品牌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立柱双面式夜光地名标牌 | 个 | 402 | 1500×500×80(mm) | 1.7 mm铝板 直径 |
巷牌 | 个 | 112 | 500×200(mm) | 2.0 mm铝板 |
地名标牌技术要求:
1、规格:单立柱式标牌1500*500*
2、标牌为双面铝板制作,铝板厚度为1.7 MM,标牌长
3、产品性能:产品应具有一定的硬度、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和抗拉伸性能。基板应具有耐酸、耐碱、耐盐雾腐蚀、耐候、耐湿热、耐高温、耐低温、易清洗的性能,表面应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色度性能、耐水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漆膜附着力性能等均符合民政部颁布的《地名标志国家GB17722——2008》生产制作标准。
4、工作温度:正常工作温度:
5、使用寿命:正常使用寿命为10年,
6、产品颜色:采用国家规定的GB2839安全色(绿色,蓝色)。
巷牌技术要求:
1、规格:巷牌500×200(mm)
2、材质2.0 mm铝板,外观应平滑、整齐。不准存在以下缺陷:明显的毛刺、裂纹,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反光性能明显不均匀的。
3、产品性能:产品应具有一定的硬度、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和抗拉伸性能。基板应具有耐酸、耐碱、耐盐雾腐蚀、耐候、耐湿热、耐高温、耐低温、易清洗的性能,表面应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色度性能、耐水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漆膜附着力性能等均符合民政部颁布的《地名标志国家GB17722——2008》生产制作标准。
4、工作温度:正常工作温度:
5、使用寿命:正常使用寿命为10年,
6、产品颜色:采用国家规定的GB2839安全色(绿色,蓝色)。
三、采购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70560.00元。
四、 商务要求
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后,三十天内(包含节假日)供货安装完毕。 交货安装地点:汝南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
售后服务要求 |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二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每年经甲方检查标牌外观均保持平滑整齐,无变色、起泡,没有污垢、伤痕、裂纹、离层、翘曲、结疤、软化、剥离、皱折、霉变、粉化、脱离现象;没有颜色不均匀或退色、反光性能不均匀现象;连结点接缝平整光滑,无脱焊、裂缝、锈迹。如因中标单位标牌质量出现以上问题,中标单位应按标书文件规定重新免费制作及安装。 |
付款方式 | 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单位保修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履约保证金交纳 | 中标企业需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如不在规定时间交货安装完毕、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
汝南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