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⑴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⑵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⑶持有发展和改革部门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二、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进驻辉县市专职技术人员登记表 (3—5人)(见附件) ;
5、进驻辉县市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专职技术人员有关证件:身份证、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岗位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前6个月)缴纳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单位办公场所的租赁证明或房产证);
7、承诺书。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一份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今后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见附件)。
上述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制成册(同时附电子文档)。
三、申请时间及入库程序
1、时间: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 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址: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
联系人:郭涛 联系电话:0373-6228162
2、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研究确定入库候选单位。
3、确定后的入库候选单位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纳入代理机构库。
4、正式确定为入库单位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入库单位的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及相关监督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四、代理机构库的使用
辉县市代理机构库的使用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公正选用”的原则,招标人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代理机构库中选定代理机构。
五、有关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3、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辉县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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