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公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3-01 14: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洱源县公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采购编号:2016—3
二、项目名称: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和内容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上限价: 250.00万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支付审定金额的33%,尾款三年内付清(即三年内不定时间地分多次付清),建设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不包含质保金百分之五的利息,计息时间从工程完工验收后审定之日起算。】。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需具有所投产品(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厂家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相关证照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投标报名时间、地址
1、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20日(节假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七、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到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书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营业执照副本;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税务登记证副本;
9、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验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由交易中心收存。
注:已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上述1-6项资料。
八、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分
2、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马志宇
联系电话: 13987211229
集采机构: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尹女士 代女士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2-532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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