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2016年山区营造林工程定点采购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解放区农林水利局委托,就解放区2016年山区营造林工程以定点采购方式进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小额项目会员库中符合资质条件的会员均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解放区2016年山区营造林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小额【2016】-02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址:解放区上白作街道办事处洪河村;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主要施工内容:一标段400亩,二标段600亩。内容包括整地、割灌、挖坑、回填土、苗木、栽植和管护两年(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4、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人民币¥16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24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此工程为省级工程,补助标准为国家和省级每亩分别补助200元,共计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16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240000.00(大写:人民贰拾肆万元整)。
五、采购项目发包价:采购单位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5%作为发包价(第一标段人民币¥15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2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元整)。供应商不需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一览表,但必须承诺以采购人公布的发包价作为投标报价,以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价格和优惠率为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支付的依据。
六、工期要求:2016年4月15日之前完工 。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小额项目会员库会员;
3、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要求文明施工;
7、所有供应商应在摇号时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两年后苗木保存率达95%以上的无息退还质保金。
十、中标候选人采用摇号方式产生
1、由采购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中摇号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按摇号的先后顺序依次确认排名,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应参加现场摇号活动。
十一、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http://222.143.133.185:8605/tpbidder或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联系电话:0391-3568892,QQ:232850725(群))。
十二、采购项目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 3 月 1 日—— 3 月 3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三、采购项目摇号时间及地点
1、摇号时间:2016年 3 月 7 日 15 时00分;
2、摇号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3、摇号需携带的资料:所有供应商应在参加摇号时需携带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网上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承诺函(见附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五、监督单位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91-3568791
十六、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解放区农林水利局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91-2921613
联系地址:解放区大厦南街2号西配楼5楼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387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