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清远市节约用水规划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YYXCGGK2016007)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水务局的委托,对清远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清远市节约用水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YYXCGGK2016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清远市节约用水规划项目
三、采购预算: ¥2435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四、采购数量:水资源保护规划服务1项、节约用水规划服务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1 | 清远市水资源保护规划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不含审查、报批时间)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2 | 清远市节约用水规划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不含审查、报批时间)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提供2015年1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 提供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5年11月或之后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7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8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含牵头人在内)。“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格式第六部分6.1)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7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七、公示期限及公示媒体
7.1 公示期限:自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7.2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xhtczhs.com)。
八、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8.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日起至2016年3月8日期间(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8.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2.3 税务登记证;
8.2.4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6.7项的证明文件;
8.2.5联合体投标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0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开标室。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水务局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4129
联系地址:清远市水务局
邮编:511500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17222
传真号码:0763-3505999
邮 箱:zsyxqyfgs@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
(三)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172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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