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装饰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装饰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医疗设备采购及装饰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1545-164221101013
2、招标内容:
消毒机、病床、治疗车、除颤仪等医疗配套设备及安装服务 1批
3、安装及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
4、交货地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1 营业执照
5.2 税务登记证书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6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5.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8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9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10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11 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5.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北京路金色年华广场A座8楼812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上投标邀请书中5.1—5.6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查),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3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开标日期:2016年3月21日15:0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招标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30177
13、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9.988万元
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8楼808-812号
电话:0871-65632190
传真:0871-65727200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周大强、候蝶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颐园支行
账号:53001615350051006361
1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注明:1545-164221101013项目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其中网银须到银行盖章确认;
15.2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提交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凭据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保山市分行城南支行
账 号: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联系人: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