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民政局的委托,就虞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 【2016】014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控制价: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招标范围: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及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认定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
3.3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资质);(开标时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
3.4开标时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日期为发出公告之后,查询内容:企业本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不再组织资格预审,将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 日至2016年3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虞城县木兰大道与漓江大道交叉口南
4.2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证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 年3月 2 日至 2016年3月 9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虞城县木兰大道与漓江大道交叉口南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虞城县木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
联系人:
电 话:15737902623
监督部门: 虞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0-3122832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