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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更换电梯采购A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21: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更换电梯采购A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人民医院更换电梯采购A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50770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更换电梯采购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人民医院更换电梯采购A,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控制价3,580,000.00,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具有相应等级的电梯经营范围;生产厂家从事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十五年及以上;经销商成立经营期限在2及以上(所投电梯品牌15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成立日期为准)

2、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提供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等级为B级及以上),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等级为B级及以上)。

4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安装许可证(资质等级为B级及以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

5、供应商需提供所投电梯各项具体的检验和型式试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或经销代理证,并同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该项目要求经销代理证或授权的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或施工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贾玉辉       联系电话:13945978718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340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6340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刘丹)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50770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31510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0459-4671886)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25


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技术需求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电梯机组系统的设计、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货物”包括机组本身及安装材料以及配置电梯智能控制系统等一切和电梯系统有关的所有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根据现场实测尺寸、对本项目电梯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和电梯安装施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选用适当的型号(*号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以确保符合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最终达到功能需要。

对于招标文件虽未详细列出,但为整个电梯系统安装与正常运行不可能缺少的部件及工作,亦包括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设备及附件、备件,负责运输、保管、安装工程、调试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通过验收。安装、调试费用进行单独报价,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要求该报价明细作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在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试用产品。

中标单位按电梯立面图及技术要求结合型材实际情况及建筑物实际电梯井尺寸绘制加工后方可施工,在电梯安装时,要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必须达到本工程电梯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针对以上各项单独报价,投标供应商均应注明是否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第二部分、投标要求

一、投标报价: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应包括成本费用、检验试验费、保管费、利税、运杂费、施工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到现场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落地(包括落地)及施工的材料费、运杂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税金、检验试验费、技术服务费、施工费、安装费、辅助材料、性能测试、监造费、施工现场塔吊、水费、与土建及其他各专业之间的配合费等一切措施费及保质期内维修等所有费用、以及省及市有关规定中应计取的一切规费,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材料价格或运输价格上涨等)。投标单位中标后,货物单价不再调整。需中标单位进行的深化设计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电梯井位置,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现场尺寸自行量尺进行电梯井的制作安装,因电梯井规格和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误差所产生调整等连带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供应商须说明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规格、单价及制造厂家,列出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附件、备件和消耗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到货后,不需再进行其他任何购买即可安装、调试、使用。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如下内容:

质保期内必需的零备件及易损件,并提供清单及分项报价。

凡因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二、电梯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规格表

种类

电梯编号

井道净尺寸

(宽X深)    mm

开门尺寸

(米)

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站数

提升高度(米)

台数

控制方式

医用电梯

YT-1#--4#

2.5×2.8

1.2×2.1

1600

1.50

8/8

27.6

4

均为无障碍电梯,无机房电梯,群控

医用电梯

YT-5#--6#

2.5×2.8

1.2×2.1

1600

1.50

8/8

27.6

2

单控

6部无障碍电梯,按钮及内部装修均满足轮椅残疾人使

3、质量标准:货物生产标准及技术要求

1)要求

1、设备执行标准:

设备制造安装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范:

1)《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l0060-93)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4)电力、消防、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等。

2、 医用电梯主要技术要求

1)电源:AC380v220v±10%;50HZ,供电电压波动≤±10%、及供电频率波动≤±3%正常工作;动力电源AC380V±7%50HZ,供电频率波动≤±1%正常工作。

2)起动次数:额定载荷时允许起、制动循环次数≥160/小时。

3)噪音:机房≤75db,轿厢内≤55db,开关门≤65db

4)平层精度:≤±5mm

5)故障率:满负荷前运行时故障次数<5/60000次。

6)垂直振动和水平振动:垂直方向振动加速度应≤20cm/s2,水平方向振动加速度均应≤15cm/s2,起制动平均加、减速度≥65cm/s2,最大值≤150cm/s2

7)变频器载波:6KHz

8)称重装置:电子连续称重。

9)门安全保护装置:采用知名品牌红外光幕。

10)外呼信号装置:数字式楼层显示器和动态上下行显示,按钮采用微动。

11)轿内操纵盘:数字式显示器或高于此标准以上其它显示,按钮发光明显,便于识别,要求有司机操作盒。

12)设有电梯消防联动功能接口。

13)电梯驱动方式:曳引机和门机均采用变压变频调速(VVVF)。

14)曳引方式: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

15)通讯方式:串行通讯或总线控制

16控制方式:32CPU微机网络控制

17)门机系统: 32位高速数字处理器控制。无机房医用电梯均为永磁同步门机系统。

18)厅门尺寸:医用电梯门宽 1200mm X 2100mm

19)轿厢尺寸:医用电梯轿厢宽1400mmX2400mm

19)通风设备:采用风扇自动控制

20)操纵盘:发纹不锈钢

21)外召唤盒:发纹不锈钢

22)主服务楼层:1/F

23)制造单位提供井道安全照明

3、电梯开门方式:医用电梯为侧开门

4、电梯装饰

4.1  门套:均为抗指纹发纹不锈钢小门套(18层)

4.2  厅门:均为抗指纹发纹不锈钢(18层)

4.3 轿厢:均为抗指纹发纹不锈钢、三侧扶手

4.4 轿厢天花:豪华轿顶带通风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中标后提供轿顶型号彩页样本供甲方选择)。

4.5.无障碍医用电梯:轿厢正面侧面设高0.8-0.85的扶手、轿厢侧面应设高0.9-1.1带盲文的选层按钮及轮椅标识、轿厢正面0.9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

5、电梯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

5.1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5.2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5.3光幕加安全触板双保护功能

5.4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5.5即时关门

5.6重复关门

5.7本层再开门

5.8线性连续电子称重,称重启动

5.9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5.10医用运行(医用电梯按钮型)

5.11检修操作

5.12专用服务指示

5.13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5.14门负载检测

5.15开门受阻控制

5.16轿厢应急照明

5.17警铃

5.18内部通话装置

5.19次层停靠

5.20超载报警

5.21安全停靠

5.22故障自动平层

5.23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5.24连续服务

5.25换向重开门

5.26开门延长按钮

5.27独立运行

5.28强制关门

5.29分散待机

5.30上电在平层

5.31高峰服务

5.32层高自测定功能

5.33断电自动平层功能

5.34消防电梯消防员专用运行功能(具有消防返基站及消防运行功能)

5.35带摄像监视功能

5.36轿厢到站电子谐音器

5.37司机服务

5.38轿内误指令自动/人工消除

5.39群控功能

5.40轿内通风、照明自动关闭功能

5.41层站误召唤人工消除(层站按钮型)

5.42轿内超载指示

6.不含外装修;

上述电梯功能应为产品样本中的标配或选配功能。无论是标配还是选配功能,其价格应含在设备报价中。样本中如果缺少某些功能,将视其偏离程度降低对该电梯品牌的评价。

7、为保证产品的品质,建议保证以下主要部件与电梯同一品牌,由电梯制造企业自主生产。

7.1控制柜整柜;进口控制柜或控制柜与电梯整机同品牌

7.2门机整机;进口或与电梯整机同品牌

7.3曳引机整机;进口曳引机或曳引机与电梯整机同品牌

7.4操纵厢控制基板:进口或与电梯整机同品牌

7.5呼梯控制基板: 进口或与电梯整机同品牌

2)检验与测试

*2.1供应商需提供所投电梯各项具体的检验和型式试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2采购单位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和发货前进行监督、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试验(但不作为验收),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单位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3中标供应商应对电梯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费用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等负全责,采购单位只对安装调试完毕后的电梯进行验收。

2.4安装

2.4.1安装开始前,所有有关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并经采购单位确认。电梯的安装应严格按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有疑问或变更,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2.4.2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应自备在安装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易损件和其他需要的工具、配件等。

2.4.3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按国家、黑龙江省及大庆市有关现行规定及采购单位、监理的要求执行。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单位、监理等有关方面的指挥监督。

2.4.4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施工及使用人员的安全因素,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4.5安装前应做好开箱检验的各种准备工作,通知采购单位、监理参加,并做好记录和信息反馈。

2.4.6安装前应做好检查,清理及其他必须进行的工作。

2.4.7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现场对电梯的性能等试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2.4.8安装时安装电梯所用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文件;如为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清关资料和商检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

2.4.9电梯安装完毕,应在采购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测试。

2.5验收

2.5.1最终验收将在电梯安装完毕运行合格后,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

2.5.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单位才会认为验收合格。

a)安装工作结束;

b)外观检查完成;

c)综合效能试验测定,各项指标满足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d)技术资料、安装和测试资料齐全。

2.5.3运输及保险:产品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位置落地(包括落地)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产品运输保险由中标人负责。

2.5.4材料检测:每次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国家检测要求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部门检测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予以拒绝,中标人承担双方一切损失。材料检测机构必须由采购单位确定,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将检测费用列入电梯总体报价。

2.5.5供货时间:2016730

2.5.6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2. 6 、 星号*条款为必要条款,必须满足否则该项目投标无效,一项带*号标示的条款或三项非*号标示的条款不满足参数要求的,该项目投标无效。

3)质量保证

1、设备执行标准:

设备制造安装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范:

1)《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l0060-93)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4)电力、消防、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等。

满足上述规范要求,但不局限上述规范要求。

3.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满足安全、环保、使用要求,并对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3.3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收应遵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本技术规格及要求。

3.4质量保证期为整个电梯在施工现场完成安装,交付使用并验收起36个月,如由于投标供应商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电梯,而使合同推迟安装时,保修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新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3.5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单位对本电梯的技术咨询和零部件有偿供给的要求,而且这些费用是优惠的。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对所提供电梯所需配件提供至少3年的备件和技术支持。

3.6在保修期内,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正常使用,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要求,保修期应顺延,并且投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单位经济损失。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二小时内赶到现场,无偿负责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修期以后的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做到在采购单位发出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买卖双方将对保修期外服务条款及费用的收取签署保修协议。

3.7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如因电梯本身原因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投标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3.8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等。

3.9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如果其在中标后有新产品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则其有义务与采购单位商定产品的更新换代问题。

4)说明书、手册和图纸

4.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应能满足采购单位对设计、安装和维护的要求。如果采购单位认为所提供的技术材料不能满足需要时,采购单位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表,投标供应商应按期提供如下的有关资料:

 

项目名称

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日期

1

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清单

随投标书

2

供设计单位选用的图纸及资料

随投标书

3

推荐的特殊工具和备件清单

随投标书

4

安装及维护说明书

同电梯交货期

5

制造包装及装运程序

同电梯交货期

6

合格证

同电梯交货期

a)设计图纸技术要求。

b)制造商工程技术资料。

c)大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有关建筑规程安全质量文件。

d) 其他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及规定。

除非特别指明,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图纸,技术资料的量度标称值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有图纸资料的右下角除应标有中标供应商的名称、数据、比例等以外,还须标注采购人名称。

本招标文件中未作特别说明处按照《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e)电梯到货后,应按国家标准抽取样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由采购单位和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

f)中标供应商应对电梯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费用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等负全责,采购单位只对安装完毕后的电梯进行验收。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电梯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2)重点各部位配件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指导安装并负责安装验收合格;

4)投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增加造价额度。

3、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符合中国有关技术标准。

4、到货后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由厂家到现场进行安装。

5、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由投标人负责到技术监督局质检部门检验及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竣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6、投标人免费提供4人为期一周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严格按采购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电梯安装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的位置安装。施工中如有变动,必须经采购单位召集相关专家、技术人员论证并经现场监理认可后方可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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