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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澄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澄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 HCZBYX-CG-20160203
二、项目名称:澄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年(¥1700000.00/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范围和内:包括澄江县抚仙湖新环湖路至抚仙湖湖滩、湖面水体、道路、入湖河道(沟道)等范围的清扫保洁(含站在抚仙湖岸边可视水体范围内中死青苔、有色垃圾、水面浮头水草、漂浮物及其它垃圾的打捞清理清运)。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基本条件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业服务和专业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资格要求:
7.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提供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2.2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7.2.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清扫保洁服务类
7.2.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对本项目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和相关清扫、保洁工具能提供日常清扫、保洁服务和清扫、保洁支持;
7.2.5若报价投标供应商为省外公司必须提供在云南省范围内有常驻维护机构的书面证明文件;
 7.2.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09、610、611)购买招标文件。00分至11 00 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 3 1 日至2016 3 7日(
8.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 3 22  9 00 分(北京时间)。
9.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 22 9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四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无法参加项目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代理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
联系人:王凤梅  
联系电话:08776911841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联系人:阮蕊、褚玉梅
联系电话:13888580434   13529901083
传真:0877-2684321
 
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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