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蜈蚣岭至莲花中学道路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河岸污水管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蜈蚣岭至莲花中学道路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河岸污水管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蜈蚣岭至莲花中学道路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河岸污水管部分)
项目编号:BGGC-2016-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人:颜祯安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0773-82162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方式:联系人:颜祯安 电话:0773-8216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蜈蚣岭至莲花中学道路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河岸污水管部分)(招标文件备案编号:BGGC-2016-16)已由恭发改行审字[2015]64号、恭政办函[2015]2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莲花镇蜈蚣岭至莲花中学路段
结构类型及建设规模:铺设及安装污水管网约1500米,约12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本项目不接受已中标未开工、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第一名的或因诚信原因被锁卡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不接受已报名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再刷卡报名。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6:59 至 2016年03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下午5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提供委托书原件)持有效的身份证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刷卡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住建局四楼招标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恭政办函[2015]29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