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案件情报取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公安局委托,就其所需的案件情报取证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6-20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案件情报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案件情报取证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2日 上午8:30-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 上午9:00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6年3月22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70677
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