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社会购买广惠街北延(规划S312至平安大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政府向社会购买广惠街北延(规划S312至平安大道)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政府向社会购买广惠街北延(规划S312至平安大道)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中牟县广惠街北延(规划S312至平安大道)工程,起点始于规划广惠街与规划省道312线交叉处,终点止于现状平安大道与广惠街交叉处,路线全长6.864公里,本次建设为道路主线部分及平安大道与广惠街枢纽互通式立交一座(不含广惠街北延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配建市政管网和公交港湾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施工、排水、给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支付期:八年(具体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投资人,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要求资格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足够的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自然月内企业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证明为准),并持有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银行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意向贷款证明,若为综合授信额度证明,则额度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若为贷款意向书,则额度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具备丰富的项目投融资建设经验,2013年1月以来具有政府采购融资类建设项目累计至少50亿元的实施经验(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有效)、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具备足够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
(6)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若为联合体投标,投资人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企业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函应在有效期内);
报名企业如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对投资人要求:符合上述(1)、(2)、(3)、(4)、(6)项要求;
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上述(1)、(5)、(6)项要求。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证明、近年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到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01室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01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路与心怡路交叉口西南角雅乐轩酒店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23886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1563718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