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GJCG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463211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20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15946321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女士15645390666
代理机构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新宏基大厦11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已由
绥芬河镇党委会通过,绥镇发【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估价:230万元
2.5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包含应用软件部分、建模部分、硬件及基础软件设备三部分内容。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完成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经税务机关盖章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15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3.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6具有社会管理软件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8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本企业报名资料在黑龙江省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进行现场报名。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省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购买。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幸福路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20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159463211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新宏基大厦1101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15645390666
电子邮箱:guangxinjianli@163.com
2016年2月29日
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已由
绥芬河镇党委会通过,绥镇发【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镇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估价:230万元
2.5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包含应用软件部分、建模部分、硬件及基础软件设备三部分内容。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完成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经税务机关盖章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15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3.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6具有社会管理软件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8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本企业报名资料在黑龙江省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进行现场报名。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省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购买。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幸福路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20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159463211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新宏基大厦1101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15645390666
电子邮箱:guangxinjianli@163.com
2016年2月2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4:46 至 2016年03月02日 14:4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黑龙江省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1日 14:46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1日 14:46
六、开标地点:
绥芬河市幸福路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包含应用软件部分、建模部分、硬件及基础软件设备三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