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XHC-2015-14)(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XHC-2015-14)(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XHC-2015-14)(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GXHC-2015-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778-2270525
项目联系电话:黄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廖主任 137680857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对630m3(100m3危废)建筑废弃物进行拆解,分类并外送安全处置;对场地遗留3872m3废渣进行疏挖、清运,并安全处置;原位生态隔离工程1400m2;修建公路3500m;截洪沟400m(2条);挡土墙123.5m;生态恢复3650m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含以上级)上职称,必须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备案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污染修复(污染本体、土壤、矿山修复等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含)的污染修复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5:21 至 2016年03月06日 15:2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1日 15:2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9日 15:21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河池市金城江区原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无害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