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农林局)(2016-2018年度花都区农林局“以奖代补”项目工程造价评估中介机构服务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农林局 的委托,对 2016-2018年度花都区农林局“以奖代补”项目工程造价评估中介机构服务资格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L00342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2018年度花都区农林局“以奖代补”项目工程造价评估中介机构服务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确定四家2016-2018年度花都区农林局“以奖代补”项目工程造价评估中介机构服务资格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未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已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3)、投标人具有乙级或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4)、不允许供应商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现场考察乃至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7)、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提供乙级或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提供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3月1日 至 2016年03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26号建桥大厦六楼6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3 月 1 日 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农林局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7号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971259 |
传真:020-86971259 | 邮编:5108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26号建桥大厦六楼 |
联系人:刘伟贤 | 联系电话:020-36997068 |
传真:020-36997068 | 邮编:5108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伟贤 | 联系电话:020-3699706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