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洋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海洋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第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海洋宣传教育基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营市海洋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06号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楼3层;
计划投资: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为627万元,监理为18万元;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建筑垃圾约50方,主要为散落砂浆、砖石和混凝土、竹木材及各种包装材料;
2.1项目特点:东营市海洋宣传教育基地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括整体策划、展览展示设计与制作、标本模型与多媒体制作、展览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多媒体查询系统、讲解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音响系统、监控系统、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
2.2建设规模:布展面积约1000平方米;
2.3工期要求:计划约9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为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3. 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
3.3投标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布展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展览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以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联合体各单位成员无不良投标记录(联合体双方需在企业注册地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且装饰企业须由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2 本次招标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需装订成册。):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许可证(装饰施工企业提供);
(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6)投标人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建设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东营市黄河路206号
电 话:05468333802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257091
电 话:0546-6098171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