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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高集乡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鹿邑县高集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财综【2014】14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鹿邑县高集乡
2.2建设规模:63949.05亩
2.3计划工期:施工标段每标段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区内的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工程进行招标。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5个标段,监理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标段:
1-4标段:高压线架设及变压器安装
5-9标段:机井、低压埋线及潜水泵安装
10-25标段:路桥沟涵洞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位置图为准)。
监理标段:
第26标段:施工1-9标段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第27标段:施工10-17标段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第28标段:施工18-25标段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5-9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10-2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之日计算)、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之间连续1年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0、投标单位需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信誉备案,信誉度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且在限入土地整治项目市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监理标段: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第26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27-2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监理单位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4、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之间连续1年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9、投标单位需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信誉备案;信誉度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且在限入土地整治项目市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1.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与本工程标段内容类似的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监理合同施工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6年2 月 29日至 3 月 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华城国际中心9号楼1615室持相关资料报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段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现场报名);
监理标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现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丁献杰
联系电话: 0394-710573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成敏
电话: 0371-60925469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电话:0394-72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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