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医院液态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河源市人民医院液态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YCY2016HG0201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类别、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内容:液态氧
2. 项目预算:人民币198万元/3年(本项目为按实结算)
产品名称 | 每年采购数量 | 价 格 | 采购期限 |
医用液态氧 | 约300吨 | 2200元/吨 | 三年 |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医用液态氧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医用液态氧生产厂家,且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气;
4.投标人必须通过国家GMP认证,认证范围必须有医用氧(液态氧);
5.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委托经营配送医用液态氧,投标人须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人凭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采购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
三、电子文件下载
供应商可自行点击招标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3月01日起至2016年03月07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3.(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建设大道分理处
帐 号:44001748626053005988
4.(标书款、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源新风路支行
帐 号:667857737209
五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3月2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河源市
采购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联系人电话:0762-31850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2-3827628、36031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3827828
E-mail:gdhyzb888@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2–3827628
附件:电子文件下载
1. 《项目采购文件》下载
2. 《投标报名登记表》下载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