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柘城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6] 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省财政资金加群众投劳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柘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1、项目简要说明
1.1招标编号:柘财采购【2016】017号
1.2工程概况:工程涉及张桥镇的赵庄、曹堂、耿口、董庄、张集、田付元、老王集、岭子朱、赵楼、张木堂、闫赵、吕岗、张桥、周庄、王金门、李本寺,共16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6621万亩。新打机井295眼,维修机井88眼,机井配套383套,发展地埋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2.6621万亩;铺设地埋管道160.86km;地埋低压电缆183.84km;疏浚排水沟长度12.65km;新建桥涵18座;新建变压器房28座,配套变压器28台;建设机耕路2.0km。
1.3工程总投资:约2407.66万元;
1.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内容。
1.5本工程共划分九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排水沟、涵桥、机耕道路工程
二标:机井工程
三标:低压输水管道铺设工程
四标:低压输水管道铺设工程
五标:低压输水管道铺设工程
六标:低压地埋电力线路工程
七标: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八标:电力设备工程
九标:施工监理
1.6质量要求:合格
1.7工期:18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 一、三、四、五、六、七标段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5)2013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
(8)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
(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柘城县人民检察院415室,联系电话:727177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能证明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报名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审计报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授权委托人其中之一)、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信用备案证明(网上下载页)。(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2.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凿井资质;
(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2013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河南水井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
(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柘城县人民检察院415室,联系电话:727177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能证明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
报名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类似业绩合同、企业信用备案证明(网上下载页)、项目负责人的河南水井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授权委托人其中之一)、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原件。(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2.3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5)2013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柘城县人民检察院415室,联系电话:727177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能证明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报名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审计报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类似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2.4 第九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师应具有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且不得有在建;
(4)2013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验;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柘城县人民检察院415室,联系电话:7271777)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能证明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被委托人)。
报名时拟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师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授权委托人其中之一)、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信用备案证明(网上下载页)。(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2.5 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2.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7 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审计报告提供年份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4号大方商务304室)报名。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1501609
监督部门:
商丘市水利局建管科 电话:0370-2691621
柘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0-7295108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135489 13213009116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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