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至花都大道段)市政景观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广州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至花都大道段)市政景观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X16512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至花都大道段)市政景观设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州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至花都大道段)市政景观设计(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自查并提供说明);
4、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
5、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能多于2家,并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合体主体单位需满足上述内容的所有要求。双方应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每家单位均只有一次机会以单独或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投标。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采购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01日 至 2016年03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36050463 |
传真:020-36050463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
联系人:许小姐 |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22 |
传真:020-85520192 | 邮编:51064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许小姐 |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