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能交通管控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5: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能交通管控建设项目采购经梁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由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能交通管控建设项目采购
2.交易编号:LHCG2016-004
3.采购预算:113.67万元
4.采购需求设备清单:在梁河县城区内新建3个路口的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及6套违停抓拍系统,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5.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月内交货
6.交货地点:梁河县
7.付款方式:3年付清:验收后第12个月付30%,第24个月付40%,第36个月底付清全部设备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所具备的系统供应保障能力;
(三)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此项目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要求。
三、其它要求:
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领取。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综合服务大楼一楼)。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一)点的1.、3.条证件复印件(加盖红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我中心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2日下午14:30至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2日下午15:00,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一楼)。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中标服务费。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貮万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投标的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号:24-13260104000505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八、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女士 13578251966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便民服务大楼一楼
政府集采机构: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 0692-6168133(传真)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一楼
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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