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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金湾区)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5: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金湾区)(招标编号:ZHWZ2015-692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1130-002695)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 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金湾区)

2.  项目内容:确定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金湾区)服务资格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组: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宾馆或酒店或招待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企业性质的党政机关等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则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机构成立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场所在珠海市金湾区行政辖区内(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载地址确定)

2.   投标人须具有《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资料;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招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B包组: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专门会议提供者,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会议场所在珠海市金湾区行政辖区内(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载地址确定)。

2.   投标人须提供会议场所所在地点通过消防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证明资料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招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日~ 2016年3月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1-3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3月21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月21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

联系人: 平桂兰                                 联系电话:0756-72600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0756-3361023(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2(标书售卖)

方小姐0756-3365756(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招标文件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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