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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多彩文化 欢聚艺堂——玉桥街道2016年群众文化活动艺术素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4: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多彩文化 欢聚艺堂——玉桥街道2016年群众文化活动艺术素养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多彩文化 欢聚艺堂——玉桥街道2016年群众文化活动艺术素养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TZXM-2016020557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宇

项目联系电话:895276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北里41号楼

联系方式:西部长;010-815845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宇; 010-895276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多彩文化 欢聚艺堂——玉桥街道2016年群众文化活动艺术素养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多彩文化 欢聚艺堂——玉桥街道2016年群众文化活动艺术素养提升项目

2. 招标编号:TZXM-201602055700

3.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北里41号楼

5.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西部长;010-81584554

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宇; 010-89527605

9. 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需求)如下:

承办人负责2场以上(含2场)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的策划实施、5场社区月主题文化活动的策划指导及合唱、舞蹈、表演等方面的培训提升。

10.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 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12. 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开始时间2016 年4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16 年7月31日。

13.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文化服务类活动的策划及组织经验;
  2.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发售: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 年2月29日至 2016 年3月4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
  3.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类业绩(政府文化服务类活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报名)。

  1.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1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 年3 月22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16.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

17.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6 年2月29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文化服务类活动的策划及组织经验;4)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要求携带的资料齐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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