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哈尔滨市双城区秸秆造肥施用实施主体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XH(CG)2016-011
哈尔滨市双城区秸秆造肥施用实施主体招标项目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双城区秸秆造肥施用实施主体招标项目
2、项目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址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 约人民币100万元
6、招标内容: 秸秆造肥施用实施主体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格供应商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9、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交);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还需携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进行投标登记,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641-1号
联 系 人:招标二部 石璟琳
电 话:0451-87271123
邮 箱:hljx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