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大新县恩城乡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HFZ2015026-G5(重)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大新县恩城乡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HFZ2015026-G5(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大新县恩城乡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HFZ2015026-G5(重)
项目编号:JHFZ2015026-G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3697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县水利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养利路458号
联系方式:黄华育 0771-3632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陈工0771-236977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办公楼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FZ2015026-G5(重)
本招标项目广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大新县恩城乡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桂水汛[2015]1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财农[2014]247 号文下达了大新县恩城乡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投资计划,工程投资约 1300 万元,项目法人为 大新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大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2016〕2号(重招),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大新县恩城乡
建设规模:本工程等级为V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万礼沟整治治理长度约8.4km。
招标编号:JHFZ2015026-G5(重)
招标范围: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土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施工总工期为365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招标内容:
I标段:治理范围为0+000-k2+404,治理沟长2404m(中心线),新建护岸总长4075m,其中左护岸长1851m,右护岸长2224m,新建陡坡1处、交通桥2座、人行便桥2座,箱涵1处,合同价估算约200万元。
II标段:治理范围为k2+418-k4+556,治理沟长2138m(中心线),新建护岸总长3980m,其中左护岸长1974m,右护岸长2006m,新建陡坡1处、交通桥2座、人行便桥9座,盖板涵4处,合同价估算约200万元。
III标段:治理范围为k5+420-k7+000,治理沟长1580m(中心线),新建护岸总长3005m,其中左护岸长1549m,右护岸长1506m,新建交通桥1座、陡坡1处,合同价估算约200万元。
IV标段:治理范围为k7+000-k8+420,治理沟长1420m(中心线),新建护岸总长2865m,其中左护岸长1437m,右护岸长1428m,合同价估算约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防洪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3月递交文件,则需要提供含有2016年1月、2月、3月或2015年12月、2016年1月、2月的参保缴费证明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3.6.6 投标人需出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招标文件由 广西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6 年3月7日至 2016 年3月11日,每天上午 0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
发售人负责人:韦工、陈工,联系电话:0771-236977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 2016年 3月 15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工程定于2016年3 月 29 日 上午10:00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新县水利局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养利路458号
邮 编:532300
联系人:黄华育
电 话:0771-3632066
传 真:0771-3632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办公楼5楼
邮 编:530000
联系人:韦工、陈工
电 话:0771-2369778
传 真: 0771-2369779
招标人:大新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6年 2月 29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9:3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