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司法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CG-20151012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5.1296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项目内容: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5.2 项目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内。
5.3 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6.3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展览设计、展览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展览展示活动、美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的一项或多项。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资质证书(如有);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01日 至 2016年03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03 月0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司法局 |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9号 |
联系人:李旭辉 | 联系电话:020-83100253 |
传真:020-83100250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
联系人:邝健红 |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
传真:020-83492060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红卫 |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