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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4: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司法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CG-20151012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5.1296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项目内容: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布展项目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5.2 项目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内。

5.3 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6.3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展览设计、展览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展览展示活动、美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的一项或多项。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资质证书(如有);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01日 至 2016年03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331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331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03 月0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司法局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9号
联系人:李旭辉联系电话:020-83100253
传真:020-83100250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联系人:邝健红联系电话:020-83492175
传真:020-83492060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红卫联系电话:020-8349217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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