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教育体育局普惠性幼儿园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6【8】号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平桥区教育体育局普惠性幼儿园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笔记本电脑采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
1.4质保期:一年;
1.5项目实施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具备生产或代理所需设备的资格;
3、投标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投标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企业有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情况良好,无亏损;
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2月 29 日— 2016年 3 月 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2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57958
招标代理公司: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