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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0: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ZB0061602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律师阅卷系统

1

照相机

1

便携式打印机

10

打印复印一体机

5

台式计算机

10

笔记本电脑

20

办公家具

5

挂衣柜

5

档案柜

5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高速扫描仪,台式机产品的授权函。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02 29日至20160304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财政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0323日上午9:00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0323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高速扫描仪,台式机产品的授权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十、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5036630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17120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3-50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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