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6-WS020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正式用电设备——高低压柜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6-WS020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业主)、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唐先生0592-508975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正式用电设备——高低压柜 |
来源: | 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KYN28高压柜26台,HXGN高压柜32台,GCK低压柜108台,65AH直流屏1台,2000VA 不间断电源8台,低压封闭母线桥1批。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933.2614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 2、近期(上一月、季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非所有行业均应缴纳这三个税种,部分行业若没有缴纳上述某个税种,须作出书面说明或声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4)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至投标截止前,不属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的企业的书面承诺函。 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散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800元(含图纸),需邮寄招标文件资料的投标人,应在汇转招标文件费后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收件人付费方式寄送招标文件、发票等相关材料。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3-17 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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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①“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1296801001005393690179;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2。 ②“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