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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516-金税三期万兆交换机-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6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6-516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

联系方式: 0592-53122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金税三期万兆交换机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

合同包一:核心交换机4台、汇聚交换机4台、配套机柜5个;

合同包二:核心交换机2台;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合同包一人民币  280   万元

合同包二人民币  70  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等);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商或实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指交换机)。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312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

投标截止时间:

2016-3-17   9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杜小姐、黄先生,0592-2233020227930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 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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