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茂南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金塘镇南方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4年度茂南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金塘镇南方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5MM01ZC1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度茂南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金塘镇南方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973005.99;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茂名市茂南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要求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入茂登记备案(未在茂名市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的单位需承诺在中标后 28 天之内完成登记手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 要求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入茂登记备案复印件(原件核查)(未在茂名市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的单位需承诺在中标后 28 天之内完成登记手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持有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7) 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购买,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图纸每份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18日9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茂名市政府采购网(http://maomi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环市路
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茂名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206 9988
传真:0668-206 3399
邮编:525000
(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206 9988
十六、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迎宾路支行
账号:6795 6224 9515
附件: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