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室密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2-26 11: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室密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密集架

2.2 采购资金:人民币60.6万元;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2.4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

2.5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付60%,中标之日起三个月内付30%,余额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供应商,具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书(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26日至 20163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_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厂商授权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到招标公司(绿园区景阳大路2525号景阳公寓8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322日上午时,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二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迟迎新

联系方式:0431-85542565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晨宇

联系方式:0431-8204010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