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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6 0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设备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部门批准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祥云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祥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2016ZB11号
二、采购内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14台、管理服务器1台、48盘位磁盘阵列1台、企业级4T硬盘48块、管理软件1套、网盘系统1套,本次招标共为1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必须具有电子产品的经营许可,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3.5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采集设备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3.8管理软件应具有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9在云南省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在本省内有销售同类产品的业绩;
3.10拒绝列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2月26日至3月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照常休息),到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5.1营业执照副本;
5.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14:00-14:30,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的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6.3开标地点: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6.4开标时间:2016年3月22日14:30。
七、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祥云县公安局
联系人:罗宗亮
联系电话:18087203600
集中采购机构: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单先生、熊先生
联系电话:0872-3123595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龙岗路1号县政务服务局办公大楼
 
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26日
 
二次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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