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电子政务系统及基地辅助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电子政务系统及基地辅助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5SZ02ZC36
二、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系统及基地辅助系统维护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4万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4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6.5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1)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2)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3月10日9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 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止。(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及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十二、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10
传真:0755-88377787
邮编:51804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1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