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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5 17: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三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2.2招标编号:PZC2016-0174Ag-58526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矿工路东段

2.4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平顶山市第三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地上5层(局部6层),建筑物主体总高度20.4m,总建筑面积为7127.38㎡,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投资约1100万元(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监理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

2.7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6根据平建【2011】137号文的规定,外省、市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             

3.7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 月26日至2016年3月3 日(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 日下午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并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第三中学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849583999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6    1553753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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