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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医院西院区10KV配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2-25 13: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西院区10KV配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602-17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新华路37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蔡海良  0316-260963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月明 151336262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10KV配电工程

实施地点:廊坊市人民医院

预算金额: 3818495.97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付款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证书,5.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8. 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9.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10.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并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5日- 3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18日9:30

开标时间:2016年318日9:30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方式: 1513362622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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