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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5 15: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1 1、丹锡高速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丹锡高速大板至经棚段设计终点以西6km处,设枢纽互通实现与省际通道S105(规划G5511)和丹锡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转换,路线往南经台力井子,在康营子东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沐伦河后,沿着潢源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外侧、萨岭河东岸布线,在潢源保护区南设互通后,经于家大山西、花腰子山、丁家营子、西锅底泡子后,在元宝山牧场东与S304(S220)交叉,并设置互通立交,路线继续往南,经夹皮沟和五彩山西侧,在五彩山峡谷南侧沿着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十二座联营(蒙冀界)南到达本项目的终点,顺接G1611河北段预留线位。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99.21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m,部分路段采用分离路基,路基宽度39m,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本项目《工可报告》中推荐方案投资估算为61.768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5334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6223万元。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关于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申请纳入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试点的意见》(交规路函字〔2015〕190号)对本项目的审查意见,本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58.766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898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5923万元。
2、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开工、2019年底建成。
上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5,876,6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国内注册合法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亿元; (3)投标人银行资信等级不低于AA+; (4)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120%,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 (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流动资金(银行信贷证明或存款证明)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10%。投资能力不低于13.2138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的自有资金,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融资能力不低于:项目估算-投标人拟投入资本金-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 (6)投标人总资产规模应大于500亿元(以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7)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8)投标人近10年内(2006年2月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有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的项目投融资经验;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应具有不少于5年管养(含收费运营、养护维修和服务区经营)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的经验和能力。 (9)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全资子公司具有该资质,则持有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8亿元;社会资本出资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近10年内(2006年2月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0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路基与路面工程业绩累加)。 (10)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承担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的建筑企业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5003室)周六日不受理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承担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施工企业(如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二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 3.2.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3.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答疑会,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 3.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324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 3.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3.5、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3.5.1 本项目对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为:如有,执行相关政策。 3.5.2 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投标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资协议签订前,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1.32138亿元,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政编码: 010051
联 系 人: 梁雪立
联系电话: 17804713066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见招标文件
账    号: 见招标文件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609室
邮政编码: 024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476-2782020
201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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