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9-1#9-2#19#20#21#22#楼建设工程(KLGGGG2015215)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9-1#9-2#19#20#21#22#楼建设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25号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责任实施单位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9-1#9-2#19#20#21#22#楼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40771.35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9-1#、9-2#、19#、20#、21#、22#六栋楼,总户数644户,9-1#、9-2#楼30层高92.40米,19#、20#、21#、22#楼31层高98.30米,总面积137740.1平方米其中:地上88316.61平方米、地下49423.49平方米;配套建设商业设施、公建用房、地面及地下停车场、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站、警务值班室、物业管理用房、道路硬化、供配电、供排水及绿化等设施。
建安工程约33639.15万元
要求工期:905日历天,(其中满堂基础240日历天),定额工期:1130日历天;
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级
招标范围: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9-1#9-2#19#20#21#22#楼建设工程: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防雷工程等及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R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2012年以来至今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页面截图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5.3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4图纸押金5000元。(图纸获取地点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投标人须于开标后5日内持图纸押金收据及图纸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2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原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9.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9.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9.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9.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9.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9.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9.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9.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贵港市政府门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11、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管理大厦11楼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项目责任实施单位联系人:何工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75-4579054 电 话:0775-4563700
传 真:0775-4566687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